December 2, 2011

不給錢不收垃圾?‧餐飲業者7年給8400“清理費”
雪隆 2009-09-11 13:34
(吉隆坡)給錢就收垃圾,不給錢則拒收垃圾,一名餐飲業者在過去7年期間,被迫繳付垃圾承包商8400令吉“垃圾清理費”!
曾幾何時,“收拾垃圾”與“收取費用”劃上等號,一些垃圾承包商向商家收取費用,否則拒絕處理垃圾,甚至攪亂垃圾污染環境。
在蕉賴第一花園商業中心,承包商每月向餐飲業者收取數十乃至100令吉的費用,十多年如一日,早前甚至還欲坐地起價。
業者被逼默許這“規則”
若業者不願給錢,對方則拒絕處理垃圾,或攪亂垃圾污染環境,業者為免影響營業額,唯有忍氣吞聲,每月準時繳付費用。
此外,每年農歷新年,承包商也向業者收取紅包,並當場拆開紅包,若不滿數額則要求加額,而業者都被逼默許這“規則”。
由於承包商坐地起價,業者忍無可忍,且不堪受威脅,遂於週四(9月10日)早上向行動黨國會議員政治秘書羅志興投訴。
羅志興:垃圾承包商或濫權
羅志興表示,承包商垃圾車為紅色羅厘,車牌為BCR834,除了司機為本地友族同胞,其餘員工皆是外勞。
他指出,每次外勞員工收取垃圾前,都會前往餐館柜台,向業者收取費用,業者為免影響營業而付錢,以便息事寧人。
他披露,經向吉隆坡市政局反映問題後,對方表明,阿南弗拉垃圾車不足或損壞,因而另聘上述承包商。
“若阿南弗拉另聘承包商,對方可能濫權、欠缺專業或聘請低廉外勞,且引起諸多問題,這個制度有弊端,當局應重新檢討。”
他表示,市政局官員表明將調查這事項,他將跟進這事項,並呼吁業者停止給承包商費用。
此外,他也將促請當局採取行動,對付有關垃圾承包商,甚至終止與承包商的服務合約。
林志華:垃圾承包商每週收12令吉
“在過去十多年期間,垃圾承包商向我收取費用,以往每週為8令吉,如今則漲至12令吉,若我不願繳費,對方則拒收垃圾。
承包商於每週一收費,在一週內前來2至3趟收取垃圾,而週六及週日則肯定不見蹤影。
對方僅向餐飲業者收費,卻不敢向住戶或大型餐館收費,為免影響環境衛生,我們唯有忍氣吞聲。
此外,承包商也在新年期間收取紅包,對方當場打開紅包封,且不滿2令吉數額,因而要求增加至10令吉。”
戴小莉:過去7年已繳8000多令吉
“承包商每早前來處理垃圾,每逢月中則收取100令吉費用,在過去7年期間,我一共繳付了8000多令吉垃圾費。
若我拒絕繳費,對方則不願處理垃圾,加上我以為這是‘正常現象´,唯有按時繳費。”
唐慶壽:曾拒繳費垃圾被攪亂接傳票
“過去9年,我每月繳付承包商20令吉,某次我拒絕繳費,對方攪亂垃圾,令垃圾遍佈四週,引來附近居民投訴,因而接獲市政局傳票。
此外,每逢華人新年,我們都會給對方紅包,由於這是一種‘潛規則´,我們也唯有遵從。”(星洲日報/大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