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 2011

校園遇襲被指為情自殺 女生不滿蒙冤報案
國內 2008-04-14 21:00
(吉隆坡)一名女中學生在校園樓梯口被人以硬物擊昏之後,還被人用塑膠袋罩頭和以黏紙反手粘緊在樓梯扶手。
令她憤憤不平的是,校方在不分青紅皂白下,就指她為情自殺,使她蒙上不白之冤。
這名顏姓女中生(14歲)就讀於甲洞某國中,她在不甘受盡委屈之下,已通過母親謝玉玲(37歲,小販)辦理轉校手續,並向警方報案和對校方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擊昏後白色塑膠袋罩頭
事發時是4月8日下午約4時30分,她獨自一人上樓梯前往課室時,冷不防遭人以一種硬物敲擊頭部;當時她試圖轉頭看清楚襲擊者的樣貌,一名男子以手巾堵塞她的嘴,再以一個白色塑膠袋罩住她的頭部。
在呼吸困難之下,她頓時暈厥過去,直至醒來時,發覺她置身於教師辦事處,而令她不滿的是,教師沒問清楚來由就質問她為何帶物品(即塑膠袋、黏紙及手巾)到學校自殺,而且還斬釘截鐵指她是為情自殺。
由於此事很快傳到鄰近學校,造成她心靈上極大的困擾,擔心一直會被人誤解是“為情自殺”,因此她在母親的陪同下,尋求行動黨社青團全國副秘書羅志興的協助和向報界現身說法,希望校方能還她一個清白。
擔任班長的顏姓女生追述,她當時在上課鈴聲響後,獨自回到課舍,然而由於靠近課室的樓梯口有巡察員駐守,試過被巡察員問過話的她,擔心又被講翹課,就在一名同學的建議下,從另一個較為僻靜的樓梯繞道回課室,沒想到就出事。
校方堅持是“為情自殺”
其母親謝玉玲指出,她原本有意要銷案,可是校方堅持其女兒是“為情自殺”,所以不可能令她背肩這個罪名轉到其他學校就讀,因此才打消了銷案的念頭。
“當我在事發隔天到冼都警局報案時,突然接到校方打來的電話,那時我還以為校方會給予交代,沒想到我去學校時,老師還是那句話,講甚麼我女兒帶東西去學校自殺!”
她說,她在召開新聞發佈後之前,已帶女兒去醫藥作身體檢查。
顏姓女中生指出,這名被盛傳令她為情自殺的男同學,是她的同班同學,其實他們只是很普通的同學關係,對方並非她的好朋友,只是此男生曾在一本書上自我介紹時填寫她是他最好的朋友。
現場留下手帕塑膠袋字條
羅志興指出,他已就此事分別聯絡上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教育局、冼都警區及校方,以反映此事和跟進情況的進展。
他說,此案已交給冼都警區刑事調查組查案官蘇阿祖安警長調查,後者聲稱此案仍在初步調查中,警方將錄取相關教師的口供。
他指出,警方也向校方收取了顏姓女生受襲擊時,現場遺留下的手帕、白色塑膠袋、透明膠紙及一張“XXX,欠我不還,我找人麻煩”的字條,作為證物。(註:XXX是另有其人,不是顏姓女中生)
他說,他今早也聯絡教育局公關主任茜蒂哈斯瑪,她說教育局會至少委派一名保安人員到一間學校負責保安工作,若加上夜間值勤者,有些學校可能會有兩名保安人員負責看管。
羅志興:指紀律有問題
導師形容女生愛說謊
行動黨全國社青團副秘書羅志興指出,疑遇襲反被校方指“為情自殺”的女中生,被該校負責學生事務的導師形容為一名紀律很有問題的學生,整件事也是她編造出來的故事。
他指出,這名導師在接獲他透過電話反映事件時,指稱顏姓女中生平時在班上很喜歡說謊。他曾反問對方,倘若這名女中生紀律有問題,那又豈能當班長,結果對方無言以對。
直轄區中學保安亮紅燈
他說,吉隆坡聯邦直轄區共有94所中學,而一些中學的保安出現紕漏和亮紅燈,以致不法之徒有機會潛入學校幹案。
他說,他也曾向聯邦直轄區教育局公關主任茜蒂哈斯瑪反映他所擔心的學校保安問題,可是後者卻指保安人員方面沒有問題,因為在遴選保安人員方面是有根據相關指南。
他希望警方在最短的時間內錄取口供和完成調查工作,畢竟學校是神聖的學府,類似事件不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