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方日报(15.6.2011)报道两名新加坡国籍的华裔女人从新柔长堤驱车到新山宵夜,较后没有在护照上盖入境章而被移民厅官员扣留48小时。
我必需要让大家看清事实,第一我称呼她们两位是女人,不是女子因为一个已经29岁,另外一个39岁都成年了,如果就如报道来看两位都是专业人士。如果今天被扣留的是未满18岁的乳臭未干的少女或许我还会可怜她们,但是两位女人都是介于成熟年龄的新加坡国民。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是可以避免的!你驱车进入马来西亚境内难道不用依照官方程序盖章?什么凌晨时分没有大马移民厅官员站岗?你们就可以闯关?你们既然有两个人在车上,不会一个下车找官员吗?等等那个官员回来也不行?马来西亚没有律法你们该尊重噢!你们可以较后入境通过各种管道投诉移民厅总监,大马的官员在当班时间不见人,旷职等等便行罗!
她们两位有没有编故事被官员强迫裸蹲的事件,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其实,一切都可以避免的,这个报道可以成为两国人民的借镜,入境他国请遵守他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