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青春岁月。她应该是呆在学校内追求学问,过着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吧!瘦小的身躯,第一次见面,在办事处,我无法想象的到那只披着羊毛的色狼怎么可以这样下手。她心目中的情郎,转变了身躯成为了一只禽兽不如的野狼!她的贞洁,就这样在时代广场后面的廉价酒店给了它。
我望着她,感触良多,才13岁,她懂得发生什么事吗?我问她,她说不是志愿的!她选择了沉默,我只能告诉她最基本的人权和前往医院做详细检查应该注意的事项。
她的爸爸(继父)和妈妈在昨晚(23.3.2011)严刑叩问下,她承认了跟前度31岁的男友(狼友)发生了性关系。时间是晚上7点多,我在行动党武吉免登区的千人晚宴上接到了她的爸妈的来电,语气凸现焦急和气愤,因为女儿的贞操给只狼欺骗了。较后她的爸妈气急败坏的赶来宴会地点,我也现场写妥了警方的报案书,让他们马上前往半山巴警局投报。原本兴高采烈的参与宴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奇难杂症”破坏了胃口,提早离开了宴席。接这份工作尽10年,这个案件才让我深深感触身为父母的那份责任和痛。
刚刚在傍晚5点多(24.3.2011)女孩的妈妈来电,差点在吉隆坡中央医院昏倒;原来女儿还被那只狼半威迫下口交和肛交。我联络了吉隆坡警察总部1楼家庭防范暴力组警长,他们已经在同一时间扣押了那只31岁的狼。
没有想过将事件上报,没有想过宣传,没有想过会接到这样的案件,至少我的同理心还在。
神,用您的大爱宽恕有罪的人们吧!请她快点脱离罪恶的深坑。。。。愿神赐福她和家人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