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7, 2011

没有人民愿意付还过路费,为何还要建造多几条新的替代道路但是要收费!身为道路使用者,每年已经付给政府路税。路税有何作用?想必用来维修公共道路,确保道路使用者在安全和舒适的到达目的地。然而在马来西亚这片美丽的国土,我(纳税人)除了被征收各种生活上的税收外,如今被逼付还更多的新大道过路费,天理何在?随手攒来,最新的大道例如吉隆坡瓜拉雪兰莪高速大道,有关私营公司“好心”“免费”的让公众使用2个月在2011年8月31日后便开始收费。这替代道路(私营公司用的俗语)共有3个收费站,每个征收马币2元的费用。

雪州沙登区域预计在2016年将竣工一条全新的收费大道从沙登-金銮镇-布城(中国报今日隆雪地方头版27.8.2011)。所谓的惠及数万人的新大道或替代道路,也许是消费者心目中摆脱塞车梦魔的最后选择但是驾驶者必需留下冤枉的买路钱。实在讲不过去。这个时候,民联雪州政府如果允许该私营公司兴建大道,只会增加人民的不满。当国阵政府在致力讨好人民的时候,这边厢研究废除蕉赖路9英里的2个收费站的其中1个时;私营公司却向民联的雪州地方议会提呈兴建新大道的建议,在万物腾涨的时刻,是否合时宜,民怨四起!如果该地方议会批准了,实属心酸和汗颜!

August 13, 2011

居民在将近3年的备忘录中提到了建筑物的种种问题和缺陷。房屋发展商也派员来维修和认证,1间售卖马币47欠,19层楼高,660平方尺的廉价楼,位于市中心大约10分钟路程。发展商问居民你们还要什么。居民达,100%维修好全部的缺陷!发展商说18个月的保用期过了;居民我不管,就是要你修!今天发展商要开大会,成立居民管理委员会,反对者达百人,列席者有7人,总共有107人进行了分层地契的办理手续,法定人数是30%,那么便是超过30位以上业主方算合法。一如所料,大会流产,相同时间,日期下个星期六同样地点再招开同样会议,这次的法定人数没有列明!但是分层地契法令内有讲明,成立居民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最少在列席者当中选出4位,最多14位!对我看到问题了,为什么是双数,不是单数?如果居民管理委员会委员出现内讧,要求投票解决怎么办?为什么房屋地方政府部的长官没有看到问题所在?为什么有法令有那么多的灰色地带。发展商告诉我银行户头还有大约6到7万块,他们可以用来维修所投诉的缺陷。我笑而不语,老兄,你吃米不知道米价,7万块要维修300多个单位(每个单位660平方尺),每户只有233块的维修费用,还不包括公共设施的裂痕,防火喉不符合安全标准,各个单位的政府部门如何发放入伙纸,有够贪污腐败,你们看到了吧!相同的一个部门,检查同样的安全设备,却是交早前的说符合安全;较后同样的东西,你跟居民说危险,发生火灾时会烧死人!!你说居民不火,神都有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