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社会主义党领袖已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21天,今日约有150人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大门外展开和平集会,向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玛提呈备忘录,要求释放6人。
集会者有社会主义党和民联的领袖和支持者,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代表,包括行动党士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武吉免登区国会议员方贵伦,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蒲种区国会议员哥宾星,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行动党社青团团长陆兆福,行动党社青团总秘书罗志兴等人。
他们在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的带领下,数次高喊“释放扣留者”和“人民万岁”等口号。
6名扣留者是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全国署理主席沙拉斯(M.Saraswathy)、中委朱进佳和苏古马兰(M.Sukumaran)、和丰支部秘书雷祖玛南(Letchumana)及青年团团长沙拉巴布(Sarat Babu)。
警方起初是援引《刑事法典》第122条文,即向国家元首宣战的罪名逮捕他们,但在扣留数天获释后,旋即在紧急法令下被捕。
根据1969年紧急法令(公共秩序和防范罪案),警方有权扣留任何人长达两个月,以避免危害公共秩序,或是镇压暴力,或是防止罪案。
在首60天扣留期后,内政部长可以行使权利,在不经审讯的情况下继续扣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