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8, 2010

捉到肇禍人竟列“撞後逃”‧家屬不滿警方說詞

捉到肇禍人竟列“撞後逃”‧家屬不滿警方說詞
星洲日報‧2010.11.27 國內

(吉隆坡27日訊)62歲摩哆騎士被客貨車撞倒後再被輾過右邊身體,傷勢嚴重,目前仍在加護病房就醫;但是,肇禍司機明明就在現場,並且還在警方的扣押中,最終卻變成撞後逃案件,令受害者家屬深感不滿。
事主兒子郭立仁(27歲)說,從事承包木工的父親郭富賢(譯名)於本月18日晚上8時許放工乘坐摩哆車,途經賽益布特拉路往返武加里爾住家途中,在坤城中學附近往聯邦大道方向,疑被一輛反方向的白色客貨車撞倒。
“當時該客貨車有即刻停下,我父親等了一會,看到該客貨車沒行駛,便打算騎著摩哆車離去。詎料該客貨車突然踩油門向前將他撞倒,在他還來不及回過神來時,該客貨車又再度踩油門輾過他的右邊身體。
交警現場扣醉駕司機
父親在意外後昏迷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隔天才被轉入普通病房,詎料其病情於第三天惡化,而再度被送入加護病房至今。”郭立仁說,他在當晚接到消息趕到意外現場時,看到一輛陳舊的客貨車停從吉隆坡前往靈市方向中間緩沖區;不過,其車頭卻朝往吉隆坡方向的路段。
他指出,當時現場有許多人圍觀,同時有5至6位交通警察和幾輛警車。一名交警聲稱,他們已逮捕肇禍司機,懷疑該司機酒後駕駛。
我在一輛四輪驅動的警車內發現一個男子,便走上前想瞭解事情來龍去脈。
當時該名約50至60歲的男子坐在警車內,身上隱約飄來陣陣酒精味,還有一名男子替他翻譯。”
他說,正當他欲和該名中年男子說話時,警方就促請他儘快到醫院瞭解其父親的情況,並堅稱警方將替他們處理該案件。“當時我不疑有它,便即刻驅車到醫院,父親在午夜12時清醒後在加護病房時曾敘述事發經過。我在離開醫院後約凌晨1時19分便到諧街交警局報案。”
警列“撞後逃”理由:“肇禍司機沒報案”
警局指司機沒報案列撞後逃。
郭立仁指出,令他感到驚訝的是,他在報案後卻被值勤的交警告知該案件肇禍司機沒有前來警局報案;因此,警方將該案件列為撞後逃案處理。“原本在星期日約了一名警官到醫院向父親錄取口供,惟最後因父親仍昏迷取消,警方和查案官至今仍沒聯絡我。”他坦言,自己在事發時心情緊張,忘記用手機拍下現場,同時也忘記抄下肇禍客貨車的車牌,因此希望目擊該意外的公眾能提供情報。要找目擊者
“令我感到百思不解的是,事發當天有關肇禍司機仍在現場,如今卻變成撞後逃案,警方應對此事給予清楚的交代。”行動黨吉隆坡直轄區州聯委會財政羅志興說,該案件明明有肇禍司機,卻不知何故變成“無頭公案”。他呼吁目睹意外經過的公眾能提供情報,其手機號碼是016-2328828。
副交警主任:會深入調查吉隆坡交警副主任阿都拉羅林副警監受詢時說,他會深入調查此事,並保證會公佈調查結果,不過這需要一些時間。針對郭立仁指肇禍司機雖然當場被捕,但警方過後卻列為撞後逃案件處理,阿都拉羅林表示他也會調查。